2003年海域使用管理公报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发布时间:2011-05-04
2003年1月14日,国务院发布《中国21世纪初可持续发展行动纲要》(国发[2003]3号)。纲要提出了发展海洋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并强调:“制定合理利用和保护海洋的发展规划;严格执行海洋功能区划,强化海域使用管理,加强海域使用审批,全面推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

2003年5月9日,国务院发布《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国发[2003]13号)。纲要把“完善法律法规体系”作为发展海洋经济的重要措施,明确提出“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体系,抓紧制定和组织实施海域权属管理制度、海域有偿使用制度、海洋功能区划制度。”

2003年11月12日,温家宝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管理工作的有关问题。会议强调,为保障海洋资源与环境的可持续利用,促进海洋经济健康发展,逐步实现海洋管理工作统一、有序、有力的目标,在海域管理方面要做到严格规范海洋开发利用秩序,从严控制围填海和海砂开采,加强近海捕捞和海水养殖的用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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