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 海域海岛地名管理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20
2010年4月,国家海洋局正式启动全国海域海岛地名普查工作。
印发了《海岛名称管理办法》,对海岛命名、更名、名称注销、名称登记和标志设置进行了规定。
成立了国家和省级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普查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了国家和各省的海域海岛地名普查实施方案,明确了普查工作的总体目标、任务分工、计划安排和经费保障等;建立了普查工作信息报送制度。
组织编制了《海岛界定与数量统计方法》和《全国海域地名普查工作手册》、《全国海岛地名普查工作手册》、《全国海域海岛其他地理实体地名普查工作手册》、《海岛地名遥感调查工作手册》等标准规范;组织开展了6期普查工作培训班,累计培训管理人员和技术骨干400多人,下发了210套全国海域海岛地名普查采集系统软件和3000多张1:1万的标准工作底图及相关数据。
全国海岛地名普查第一期培训班
完成全国海域地理实体普查工作,开展了沿海8省市港口、码头、航道、锚地等其他地理实体普查和现场调查。全部完成天津、上海等15个海岛地名普查试点地区外业调查工作,完成了5301个海岛地理实体现场调查,其他地区外业调查工作进展顺利。
海岛外业调查实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