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行政执法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03

基本情况

W020110729477937500676.jpg海域使用执法是2003年的一项重点工作,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中国海监机构围绕渔业用海、交通运输用海、工矿用海、旅游娱乐用海、海底工程用海、排污倾倒用海、围海造地用海和特殊用海项目开展执法检查活动。重点加大了对围海造地用海、交通运输用海、渔业用海等领域违法用海行为的查处力度,保证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有效实施。

全年,中国海监机构共检查各类用海项目6 368个,累计检查10 380次,发现违法行为1 834起,作出行政处罚84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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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执法行动及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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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监辽宁省总队于6月至8月,对交通运输用海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此次行动共查处违法行为15起,主要是非法占用海域和逾期不缴纳海域使用金两类违法行为。

中国海监河北省总队于7月,对全省海域内较大的无居民海岛的开发活动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执法人员向有关单位负责人宣传、解释《无居民海岛保护与利用管理规定》,并要求当事人对开发项目进行科学规划和论证,办理相关手续,使该省的无居民海岛开发管理逐步走向正轨。

中国海监北海总队和中国海监天津市总队于7月至8月开展了海陆空综合执法检查行动。主要针对天津市塘沽区、汉沽区和大港区的各类项目用海进行执法检查,促进海域使用的确权率、办证率和海域使用金上缴率的提高。此次行动对未办理海域使用证而擅自施工的天津国际游乐港有限公司旅游用海工程等违法用海项目进行了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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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监天津市总队于10月至11月,开展了交通用海专项检查,对天津港务局、天津航道局和天津新港船厂等9个用海单位不按期缴纳海域使用金的行为进行了查处。

中国海监山东省总队于8月至9月,开展了以打击违法围填海行为为重点的“保护蓝色国土”专项执法行动。该行动分为两个阶段,分别对大宇船业和龙口港等单位的违法用海行为进行了查处。

中国海监北海总队会同中国海监青岛市支队于7月至8月,联合开展了为期21天的海砂开采专项执法行动,对青岛前海海砂开采区进行监控,发现并抓获两艘非法采砂船,有效地遏制了青岛地区非法盗采海砂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