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海水环境质量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4-22

2000年对我国海域海水水质监测结果表明,劣于国家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达20.6万平方公里,其中,二、三、四类和劣四类水质区面积分别为10.2万平方公里、5.4万平方公里、2.1万平方公里、2.9万平方公里。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中,上海、浙江、辽宁、天津、江苏的近岸和近海海域污染较重。长江口至杭州湾海域、江苏南部海域、浙江近海海域、辽东湾、渤海湾西部海域、莱州湾南部海域以及珠江口海域等仍是污染较重的海域。本年度,环渤海地区遭遇百年不遇的大旱,降水量锐减,辽河等河流进入渤海的径流量有较大幅度降低,受此因素影响,辽河口海域的污染程度明显低于去年。海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仍然是无机氮、磷酸盐、油类以及重金属(汞、铅)等。本年度,环渤海地区遭遇百年不遇的大旱,降水量锐减,辽河等河流进入渤海的径流量有较大幅度降低,受此因素影响,辽河口海域的污染程度明显低于去年。

  • 营养盐污染
2000年我国近岸和近海海域继续受到营养盐的严重污染,海水中无机氮含量劣于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区域面积达16.4万平方公里。其中,二类水质区7.3万平方公里,三类水质区4.2万平方公里,四类水质区2.2万平方公里,劣四类水质区2.7万平方公里。磷酸盐含量劣于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区域面积达17.8万平方公里。其中,二、三类水质区12.9万平方公里,四类水质区3.5万平方公里,劣于四类水质区1.4万平方公里。

渤、黄、东、南四个海区中,渤海营养盐污染面积占本海区总面积的比例最大,约20%的海域遭受磷酸盐污染,约22%的海域遭受无机氮污染。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中,上海、浙江、天津、江苏和辽宁近岸和近海营养盐污染较重(图5、图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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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5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水无机氮含量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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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6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水磷酸盐含量比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