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概 述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3-08

2009年,国家海洋局组织沿海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贯彻落实海洋环境保护分级管理责任制,切实履行海洋环境监督管理的职责,深化海洋领域节能减排工作,加强海洋环境监测评价体系建设,提高监测评价能力和水平,在全面做好我国管辖海域环境质量现状和趋势监测、海洋功能区监测、入海污染源监测、海洋环境灾害及突发事件监测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渤海等海域的环境监测,进一步深化了近岸生态系统健康评价工作,积极推进了海-气二氧化碳交换通量业务化监测工作,开创了海洋环境监测评价工作新局面。

2009年,全海域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为146 980平方公里,比上年增加7.3%。严重污染海域主要分布在辽东湾、渤海湾、莱州湾、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和部分大中城市近岸局部水域。海水中的主要污染物是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局部海域沉积物受到重金属和石油类污染。部分贝类体内污染物残留水平依然较高。海水增养殖区环境状况基本满足其功能要求。滨海旅游度假区、海水浴场环境状况良好。海洋倾倒区和油气区环境质量基本符合其功能区环境保护要求。处于健康、亚健康和不健康状态的近岸海洋生态系统分别占所监测海洋生态系统的24%、52%和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