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深圳市海洋环境质量公报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发布时间:2011-05-12

深圳市海洋局(二○○九年一月)

序 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2008年深圳市海洋局组织实施了深圳海域海洋环境调查、监测和监视工作,进一步加强了陆源入海排污口、海水增养殖区、滨海旅游度假区、海洋保护区、港口航道区、人工鱼礁区、赤潮监控区等的监测,开展了土壤盐渍化监测以及赤潮等海洋环境灾害的监测与调查,并根据监测结果对海洋环境质量状况和海洋灾害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价,编制了《2008年深圳市海洋环境质量公报》,现予以发布。


期冀通过《2008年深圳市海洋环境质量公报》的发布,使各级政府和广大公众全面了解我市海洋环境状况及面临的主要问题,充分认识保护和恢复海洋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深圳市海洋局局长W020110729381223610350.gif

2009年1月 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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