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环境质量公报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发布时间:2011-05-12

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2009年3月)

前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自治区人民政府赋予的职责,广西海洋局负责组织广西海洋监测预报中心(国家海洋局北海海洋环境监测中心站)和北海市、防城港市、钦州市海洋局的海洋监测机构等相关单位负责实施了2008年度全区海洋环境调查、监测、监视工作,并根据监测结果对海洋环境质量状况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价,编制了《广西壮族自治区2008年海洋环境质量公报》,现予以发布。

在2008年,我区认真实施《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发展规划》,努力实现经济区的科学发展,在积极推进各类项目建设、加快工业化、城镇化进程的同时也注意加强海洋环境的保护。但是,沿海地区的高速发展态势给我区海洋环境保护造成的压力是明显的和长期的。应对当今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我们今年必须按照国家提出的“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的总体要求开展各项工作,妥善处理好海洋开发与保护的关系。希望通过《广西壮族自治区2008年海洋环境质量公报》的发布,有助于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了解我区海洋环境质量状况及面临的主要问题,充分认识海洋领域应对气候变化和落实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意义,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保障海洋资源的科学、合理利用,进一步促进沿海地区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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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3月 广西南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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