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山东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发布时间:2011-05-16

依法管理与保护好海洋环境,对推进全省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组织实施了2007年全省近岸海域海洋环境调查、监测工作,在全面做好海洋环境质量现状和趋势监测、海洋功能区监测、奥运帆船赛区海洋环境质量监测、建设项目海洋环境影响跟踪监测、海洋污染事故应急监测和赤潮监测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了陆源入海排污口及邻近海域监测和典型海洋生态脆弱区监测力度,增加了海洋垃圾、海水入侵和土壤盐渍化监测与调查。根据监测结果,对海洋环境质量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价,编制了《2007年山东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现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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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

侯英民

2008年2月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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