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山东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发布时间:2011-05-18

东省海洋与渔业厅2007年2月

依法管理与保护好海洋环境,对推进全省经济社会与人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山东省海洋环境保护条例》,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组织实施了2006年全省近岸海域海洋环境调查、监测和监视工作,在开展我省近岸海域环境质量现状与趋势性监测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了对陆源入海排污口、近岸养殖区、典型海洋生态区、滨海旅游度假区、海水浴场和赤潮灾害的监测。根据监测结果,对海洋环境质量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价,编制了《2006年山东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现予以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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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

侯英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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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7年2月 济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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