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广东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发布时间:2011-06-14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2005年3月)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和省政府赋予海洋主管部门的职责,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组织实施了2004年度全省海洋环境监测、海洋渔业资源动态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以及相关的信息资料,对我省近岸海域的海洋环境质量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价,编制了《2004年广东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现予以发布。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海洋管理工作若干问题的通知》要求,沿海地方人民政府和国务院有关部门,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海洋管理工作实现新的转变。对海洋资源,要由重开发、轻保护向开发与保护并重转变;对海洋环境,要由重视污染防治向污染防治与生态建设并重转变。逐步实现海洋管理工作的统一、有序、有力。希望通过《2004年广东省海洋环境质量公报》的发布,使各级政府、社会各界和广大公众了解海洋环境质量状况,更加关心和爱护海洋,合理开发利用海洋,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我省争创新优势,实现海洋管理工作的新转变,建立海洋经济强省作出应有的贡献。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局长:李珠江


2005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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