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发布时间:2011-04-15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国家海洋局组织实施了2003年度全国海洋环境调查、监测和监视工作,在开展我国管辖海域环境质量状况趋势性监测的基础上,加强了近岸排污口、近岸海洋功能区、典型河口生态系统和赤潮灾害的监测,并根据监测结果对海洋环境质量状况进行了综合分析和评价,编制了《2003年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现予以发布。

2003年国务院批准实施了《全国海洋经济发展规划纲要》,这对加快我国海洋资源的开发利用,促进沿海地区经济合理布局和产业调整,保障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随着该规划纲要的实施,我国海洋经济必将进入一个快速发展阶段,保护海洋环境,维护海洋生态系统健康的任务将更加艰巨。希望通过《2003年中国海洋环境质量公报》的发布,使各级政府和广大公众全面了解我国海洋环境状况,关心和爱护海洋,合理开发利用海洋资源,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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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海洋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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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1月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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