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金融“活水” 润蓝色经济

信息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郭越 发布时间:2022-03-31

编者按:金融是实体经济的血脉,海洋金融作为海洋经济的重要生产要素,有着整合各类资源的功能,是海洋产业优化升级的助推器,在支持海洋经济健康持续发展过程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近日,相关专家结合海洋金融发展背景,分析了国内外海洋金融发展的情况,并就海洋金融未来发展趋势提出建议。

海洋经济需更有力金融支持

海洋资源是数十亿人所依赖的食物、能源和矿产的重要来源,海洋经济对于人类的未来福祉和繁荣至关重要。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发布的《海洋经济2030》提出,2030年全球海洋经济总量将达到3万亿美元,比2010年翻一番。海洋经济同样也是中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2012年~2020年海洋生产总值由5万亿元增长到8万亿元,占国内生产总值的比重保持在9%左右,在实现国民经济“稳增长”和保障经济安全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海洋金融是海洋经济的重要生产要素,在支持海洋经济健康持续发展过程中发挥至关重要的作用。2021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倡议组织在《大潮正起:绘制新十年海洋金融蓝图》提出“可持续蓝色经济金融是在可持续蓝色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为之提供支持的金融活动,包括投资、保险、银行和中介活动”。

虽然海洋金融的概念界定目前仍缺乏统一的标准,但是国际社会普遍认为,可持续海洋经济需要更有力、更高效的金融支持。据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金融实验室分析,可持续发展目标14(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海洋和海洋资源以促进可持续发展)在所有可持续发展目标中获得的公共资金最少;可持续海洋经济高级别小组指出,目前对可持续海洋经济的投资水平不足;“海洋行动之友”联盟认为,金融体系尚未充分认识到可持续海洋经济的机遇,海洋经济的新兴领域存在巨大的私人投资机会;国际金融公司提出,金融在促进经济增长、改善生计和海洋生态系统的健康方面具有巨大的潜力。

海洋经济成为金融新热点

近年来,促进金融支持可持续海洋经济正逐渐成为世界潮流。例如,联合国环境规划署、欧盟委员会等探索引导金融机构遵循《可持续蓝色经济金融原则》;可持续海洋经济高级别小组等国际组织探讨海洋金融发展方向;蓝色债券、蓝色投资基金等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发展。

2017年,欧盟委员会等制订了《可持续蓝色经济金融原则》。2018年,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倡议组织发起可持续蓝色经济金融倡议,推动该《原则》实施。截至2021年底,全球有60多家金融机构加入,国内兴业银行等4家金融机构在列。在此基础上,2021年以来,联合国环境规划署金融倡议组织发布了《扭转潮流:如何为可持续海洋复苏提供资金——金融机构使用指南》等一系列报告,为金融机构发掘投资机会,进行资金支持提供指引和参考。

2020年,“海洋行动之友”联盟发布了《海洋金融指南》,为可持续海洋经济投融资提供指引,分析了其中的潜力、发展机会、必要条件和相应的投融资模式。同年,可持续海洋经济高级别小组发布蓝皮书《海洋金融:为向可持续海洋经济的转变提供资金》,提出7个方面解决方案,包括制定并实施新的规则、加强海洋健康与金融方面的知识能力建设、创造有利环境、拓宽投资可持续项目的渠道、探索新的融资机制和工具、停止违规行为并激励最佳举措、推动使用保险新方法。

2018年,世界银行创建全球健康海洋基金,助力建设健康和多产的海洋。同时,北欧投资银行、亚洲开发银行等陆续发行蓝色债券,为可持续海洋经济项目融资,欧盟也设立了欧洲海洋与渔业基金和蓝色投资基金,促进欧盟渔业的可持续发展,支持海洋中小企业创新和绿色发展。2022年,国际金融公司发布《蓝色金融指南——基于绿色债券原则和绿色贷款原则》,提出融资项目类别,为海洋经济投资提供指引。

我国海洋金融发展成效显著

近年来,立足服务实体经济,我国在促进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

一方面,政府部门积极引导金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例如,2018年,中国人民银行、自然资源部等八部委联合发布《关于改进和加强海洋经济发展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明确了银行、证券、保险、多元化融资、投融资服务等领域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的重点和方向;自然资源部与国家开发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战略合作,并出台有关实施意见,促进海洋经济向质量效益型转变;2020年,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推动银行业和保险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探索蓝色债券等创新型绿色金融产品;2015年起,工信部将海水淡化成套装备等海洋装备纳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贴支持范围;自2016年以来,自然资源部联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连续6年举办海洋中小企业投融资和重大科技成果路演活动,共同发布“蓝色100指数”。

另一方面,海洋金融产品和服务持续优化提升。具体体现在以下3个方面:

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沿海地方涌现一批从事海洋领域金融服务的专营机构,如浦发银行在青岛设立蓝色经济金融服务中心,恒丰银行烟台海洋产业特色支行挂牌。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推出海洋特色金融产品,满足多样化海洋领域融资需求,如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推出海洋资源开发与保护贷款,中国工商银行地方分行打造滩涂资源利用贷款、“渔船贷”等金融产品。

海洋产业多元化融资渠道拓宽。近年来,天津、山东、浙江、江苏、福建、广东等省市设立了海洋产业相关基金,培育海洋经济发展新动能,投资海洋工程装备制造、海洋新能源、海洋信息服务等领域。金融机构积极发行蓝色债券、资产支持证券等多种债务融资工具,如中国银行、兴业银行等发行蓝色债券,为海洋可再生能源、海水淡化与综合利用等项目募集资金。海洋领域融资租赁服务持续优化,如广州航运交易平台通过线上挂牌服务跨境租赁特种船舶交易。

海洋保险保障力度提升。海洋渔业保险产品创新成效显著,如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在山东开展风力、气温、浪高等海水养殖天气指数保险。航运保险服务能力提升,如航运保险要素交易平台在广州市南沙区设立,为粤港澳大湾区航运保险产品提供交易服务。此外,海洋保险产品和服务的持续创新,也为海洋产业发展提供了更完善的风险保障。

多举措推动海洋金融发展

从国内外海洋金融发展情况来看,未来发展呈现以下趋势,包括更深入、更充分地发掘高质量、可持续的海洋产业投资机会,探索蓝色债券等新的融资机制和工具,凝聚多方力量加强海洋金融合作,以及加强海洋金融知识、数据和信息分享等。

因此,为推动我国海洋金融发展,提出以下举措:一是要进一步明确和细化金融促进可持续海洋经济的指引,研究编制海洋产业投融资指导目录,引导资金精准助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是鼓励金融机构因地制宜创新和优化海洋金融产品和服务,探索拓宽抵质押贷款范围,推动开发性、政策性、商业性金融机构各有侧重支持海洋经济发展。

三是支持海洋中小企业利用股权、债券市场融资,进一步畅通创新型、科技型企业上市融资渠道,积极引入创业投资基金、私募股权基金支持海洋产业发展,加快发展蓝色债券市场。

四是逐步提高海洋保险覆盖面,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发展海洋领域政策性保险,完善灾前预防与灾后赔偿并重的风险管理机制。

本文作者:国家海洋信息中心 郭越

转自:中国自然资源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