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河北海洋灾害情况轻于近十年平均水平

信息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王爽 发布时间:2021-07-29

近日,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官方网站发布了《2020年河北省海洋灾害公报》。

《公报》显示,2020年,河北省海洋灾害以风暴潮、海浪和海冰为主。其中,风暴潮过程6次,未出现因风暴潮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含失踪)和直接经济损失;大浪过程8次,未出现因海浪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含失踪)和直接经济损失;2019/2020年冬季海冰冰情为轻冰年,未发生因海冰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含失踪)和直接经济损失;全年未发现赤潮。

此外,河北省沿海还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海水入侵、土壤盐渍化和海岸侵蚀等灾害。海水入侵在秦皇岛区域最大距离为15.0公里,唐山区域最大距离为14.3公里,沧州区域最大距离175.9公里;土壤盐渍化在秦皇岛区域向内陆延伸最大距离约为16.7公里,在唐山区域向内陆延伸最大距离约为31.0公里;在沧州区域向内陆延伸最大距离约为62.3公里;秦皇岛市部分岸段海岸侵蚀监测结果显示,秦皇岛东山浴场岸段、秦皇岛金梦海湾—浅水湾岸段和秦皇岛北戴河新区天马浴场岸段较为稳定,岸线与2019年相比变化幅度不大。

2020年,河北省海洋灾害未造成人员伤亡(含失踪)和直接经济损失,与近十年(2011~2020年)河北省海洋灾害损失平均状况相比,2020年河北省海洋灾害情况轻于近十年平均水平。

在风暴潮特征方面,2020年,河北省沿海风暴潮过程主要受温带气旋、冷空气和台风外围影响,6次风暴潮过程最高潮位均超出当地蓝色警戒潮位,其中受出海气旋影响造成的风暴潮过程有4次。

2011~2020年,河北省发生风暴潮灾害共计42次,平均每年发生4.2次,7~10月是风暴潮高发时段。由于天气系统的影响以及河北省岸线分布特点,沧州市沿海受到风暴潮影响的次数最多,共计35次,唐山次之;风暴潮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共计35.64亿元,直接经济损失中唐山市最大,共计22.22亿元,沧州市次之。

在海浪特征方面,2020年,河北省出现的8次大浪过程中,有效波高超过2.5米的天数为11天,主要是由冷空气和温带气旋引起的,集中发生在8~12月,其中由冷空气引起的过程7次。2011~2020年,河北省共发生有效波高超过2.5米的大浪过程124次,出现有效波高超过2.5米的天数共计184天,主要是由冷空气、温带气旋及台风引起。2020年出现有效波高超过2.5米的大浪过程和天数均低于近十年平均值。

在冰情特征方面,2019/2020年冬季秦皇岛沿海初冰日为2019年12月31日,终冰日为2020年2月17日,冰期49天,实际有冰日数仅有5天;浮冰冰型为初生冰,冰量均为微量,未出现固定冰。

根据卫星遥感监测,唐山沿海初冰日为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月5日前出现初生冰,之后未监测到海冰。

沧州沿海初冰日为2019年12月2日,终冰日2020年2月19日,冰期80天;浮冰冰型主要为初生冰、冰皮和尼罗冰,固定冰以冰角为主,偶有沿岸冰和搁浅冰。

2019/2020年度冬季河北省沿海冰情空间分布总体特征与前几年一致,主要表现为:沧州海域虽然地理纬度在河北省沿海的最南边,但由于其水深较浅,滩涂较多,所以沧州海域浮冰范围和冰厚也最大,并出现固定冰,冰情相对略重;秦皇岛和唐山海域海冰冰情相对较轻,唐山海域海冰主要出现在乐亭县的近岸浅滩海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