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无居民海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启动—— 信息中心与海岛中心联合举办“海域、无居民海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部署研讨会”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信息中心 作者:田洪军 发布时间:2020-11-18

为有效推进海域、无居民海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在自然资源部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和海域海岛管理司的指导下,国家海洋信息中心、自然资源部海岛研究中心于11月3—4日在福建平潭联合召开海域、无居民海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部署研讨会。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局长冷宏志、海域海岛司副司长樊祥国出席会议并讲话。信息中心副主任相文玺主持会议。

海域、无居民海岛确权登记是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本轮机构改革以来,中央和部党组部署的一项重要改革任务。本次会议的召开,标志着我国海域、无居民海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的启动。会上,冷宏志对海域、无居民海岛确权登记试点工作作出重要部署,要求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准确把握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协同推进,共同做好试点工作,为全面开展我国海域、无居民海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奠定基础。樊祥国进一步强调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海域海岛司将积极配合登记局开展试点工作,要求试点工作应结合管理工作实际,做好数据成果关联与衔接,上下联动,协调配合。各海区局、部属技术单位和沿海相关省市均表示,将严格按照部登记局和海域海岛司要求和试点工作方案任务分工,积极有效开展登记试点工作。同时,会议还在政策层面对海域、无居民海岛确权登记工作的重要内涵进行了系统解读,从操作层面对试点工作方案进行专题研讨,深入讨论了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和分工、技术要求、实施步骤、存在问题及解决建议,探讨了数据库及信息系统建设情况和操作实践,为全面有序开展试点工作,按期保质保量完成试点工作目标提供政策保障和技术支撑。

按照自然资源部工作部署,中心编制完成的《2020年度海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实施方案》经部登记局审核后,日前已由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至试点区域所涉县(市、区)人民政府。作为牵头单位会同北海局共同实施海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同时中心还负责海域、无居民海岛地籍调查数据库建库和调查数据成果检查工作。承担海域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是中心直接支撑自然资源部履行“两统一”职责的具体任务体现。中心将发挥自身优势,整合相关资源保障该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福建省自然资源厅干部林辉出席会议,会议还邀请了自然资源部信息中心、不动产登记中心及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的专家,海岛研究中心及各海区局分管领导以及来自6个试点省份的自然资源确权登记负责人,部登记局、海域海岛司和海洋信息中心、海岛研究中心、海区局相关工作人员共计50人参会。(田洪军)


相关背景: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以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建设美丽中国的迫切需要;是加强自然资源产权保护的内在要求;是落实部“两统一”职责的重要举措。海域、无居民海岛是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稀缺性、有用性(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本轮机构改革以来,自然资源部为更好履行党中央赋予的“两统一”职责,经请示中央改革办同意,将海域和无居民海岛纳入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范畴。通过开展海域、无居民海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清晰界定自然资源资产的产权主体、产权边界,全面摸清各类自然资源的空间范围、面积、质量和数量,同时关联用途管制、生态保护红线、特殊保护区域范围线等公共管制信息。开展海域、无居民海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是海域海岛资源分类施策、有效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的重要基础,也是支撑自然资源部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重要举措。


会议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