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管理部职责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信息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11

一、负责海域调查、监视监测、统计、管理等信息的收集处理,完善海域管理基础数据体系,建设运行海域管理数据中心。
二、负责海域使用权属管理、海域有偿使用、海域使用论证、围填海总量控制、海底电缆管道、蓝色海湾整治等的政策、规划、制度和标准规范研究。
三、负责基于生态系统的海洋功能区划理论研究、建立海洋功能区划技术评估体系,开展省级海洋功能区划方案审核和中期评估,指导市县级海洋功能区划编制。
四、负责海域使用统计业务化运行,开展海域使用管理的分析与评价工作,编制海域使用管理公报。
五、负责建设、运行围填海计划管理台帐系统,统计分析项目用海计划与围填海计划执行情况。
六、承担海洋资源资产化管理技术支撑工作。
七、承担海洋主体功能区监测与评估系统建设运行工作。
八、承担海域管理和执法信息化支撑工作。负责国家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同步数据中心的业务化运行,维护天津市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系统。
九、承担海域使用论证资质维护和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岗位技术培训工作。
十、承担中国海洋工程咨询协会海洋工程信息统计专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编制《中国海洋工程年报》。
十一、负责海域使用和管理信息及产品的汇交工作。
十二、承办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