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量管理处职责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信息中心 作者: 发布时间:2017-12-11

一、 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海洋信息标准化工作,开展海洋信息标准的申报、制定、实施和宣贯。

二、 负责组织开展科研业务的质量管理,完善和实施中心质量管理体系。

三、 负责重要业务工作事项的督查督办。

四、 负责制修订科技成果转化办法,承担科技成果转化的合同公示、成果审核认定和奖励分配方案审核。

五、 参与审核业务部门年度工作任务、预算,承担科研业务的质量检查与考核工作。

六、 负责中心外协项目合同的审核,开展验收成果的审核。

七、 负责中心学术团体和领导干部社团兼职管理。

八、 承办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