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大事记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网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3-18

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实施10周年。

2月2日,国家海洋局印发《2012年海域管理工作要点》。

2月28日,全国海域管理工作会议召开。

3月3日,国务院批准《全国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

3月8日,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信息中心更名为辽宁省海域和海岛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中心。

3月9日,国家海洋局印发《关于开展国家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运行情况检查的通知》。

3月31日,国务院批准天津、河北等6省(市)15个海域,共60个海洋功能区的修改。

4月9日,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填海计划指标申请审批工作的指导意见》。

4月10日,河北省海洋局印发《海籍变更调查实施方案》,全面启动全省海籍变更调查工作。

4月17日,国家海洋局发布海域评估机构推荐名录。

4月18日,国家海洋局局长刘赐贵在《中国海洋报》发表题为“全面实施海洋功能区划,大力推动海洋经济发展”的署名文章。

4月23日,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我省海域动态监视监测工作的意见》。

5月14日,国家海洋局发布批准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单位的公告,准予17家单位为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单位,其中10家单位资质晋级,7家单位新申请资质。

5月18日,河北省海洋局印发《关于加强海域使用金征收管理的意见》。

5月24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海洋局在南宁市召开全区海域使用论证管理工作会议暨举办海域使用论证专家培训班。

5月31日,河北省召开全省海洋管理重点工作推进会。

6月4日,国家海洋局批准同意夏金海缆铺设施工,该条光缆是海峡两岸首条直接通信的海底光缆。

6月5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项目用海审批工作的通知》。

6月8日,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中国青少年美育协会等6家单位在辽宁美术馆举办世界海洋日辽宁主场宣传活动暨万里海疆行大型书画展,纪念《海域使用管理法》实施十周年。

6月21日,国务院正式批准撤销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设立地级三沙市,进一步调整和完善了我国对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的行政管理体制。

6月28日,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组织召开了全省海域与海岛管理工作会议暨山东省海域动管信息系统培训班。

7月6日,国家海洋局海域管理司增设海籍管理处。

7月12日,河北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海洋开发管理的意见》。

8月15日,国家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对钓鱼岛、黄岩岛及西沙群岛等海域进行高分辨率卫星遥感监测。

8月16日,天津市发改委、海洋局联合印发《<围填海计划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8月20日,广东省委、省政府召开全省实施《广东省海洋经济综合试验区发展规划》工作会议。

8月21日,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出台《山东省区域建设用海管理办法(试行)》。

9月6日,国家海洋局启动全国海域管理政策培训。

9月7日,国家海洋局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十八大”会议期间海底光缆保护的通知》。

9月1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发表声明,公布了钓鱼岛及其附属岛屿的领海基线。

10月10日,国务院批准辽宁省、河北省、天津市、山东省、江苏省、浙江省、福建省、广西壮族自治区等8个沿海省级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

10月12日,国家海洋局批准同意福州—淡水海缆项目(TSE-1)海底光缆铺设施工,该条海底光缆是首条大陆直通台湾本岛的海底光缆。

11月1日,国务院批准广东省、海南省、上海市等3个沿海省级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

11月5日~11月8日,国家海洋局举办全国首期海域评估培训班。

11月6日,国家海洋局发布《关于2012年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单位年度检查情况的通报》。

11月13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实施<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的通知》。

11月13日,福建省纪委、监察厅和海洋与渔业厅联合召开全省海域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推进会。

11月14日,国家海洋局召开全国海域管理处长座谈会。

11月15日,国家海洋局发布《关于国家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运行检查情况与考评结果的通报》。

11月27日,山东省海洋与渔业厅出台《山东省区域建设用海规划范围内经营性项目用海登记规程(试行)》、《山东省区域建设用海规划范围内非经营性公共设施项目用海登记规程(试行)》。

11月29日,浙江省人大颁布《浙江省海域使用管理条例》。

12月17日,国家海洋局发布《关于在全国推行招拍挂出让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的通告》。

12月17日,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会同浙江省发改委出台《浙江省围填海计划指标管理实施办法》。

12月28日,国家海洋局印发《关于全面实施以市场化方式出让海砂开采海域使用权的通知》。

12月28日,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厅印发《关于进一步优化海域使用审批程序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