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 述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网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3-18

全国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规划用海、集约用海、生态用海、科技用海、依法用海,强化海洋开发利用的统筹协调和综合管控,合理配置海域资源,不断规范海域使用秩序,海域管理工作取得新进展。

国务院正式批准全国和11个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功能区划(2011—2020年)。

严格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加强围填海项目审查和监管,围填海管理日趋规范。

优先保障国家重大基础设施、重点海洋产业的用海需求,全年报国务院批准重大项目用海32个。

海域使用权市场化配置迈出坚实一步,海砂开采用海全面实行市场化出让。

海域动态监视监测手段不断丰富、范围不断拓展,国家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应用不断深化。

积极推进海域使用论证和海域评估专业技术队伍建设。

海域海岸带整治修复工作稳步推进。

海域管理宣传教育和政策培训有序开展。

2012年,全国共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3 901本,新增确权海域面积283 385.50公顷,征收海域使用金968 468.5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