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海浪灾害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网站 作者: 发布时间:2013-03-11

(一)总体灾情

2012年,我国近海共发生灾害性海浪过程41次,其中台风浪18次,冷空气浪和气旋浪23次。因灾直接经济损失6.96亿元,死亡(含失踪)59人。

2012年,海浪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偏重,为前5年平均值(3.18亿元)的2.19倍;死亡(含失踪)人数比前5年平均值(95人)有所下降。海浪灾害直接经济损失主要发生在辽宁省和山东省,分别为4.48亿元和1.49亿元,占海浪灾害全部直接经济损失的86%。

2012年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浪灾害损失统计见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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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海浪灾害过程

1.“02·02”冷空气浪

2月2日,受冷空气影响,广东汕尾附近海域出现了3.5~5.0米的大浪到巨浪,受其影响,1艘广东籍渔船在距汕尾遮浪角东南23海里处沉没,直接经济损失76.60万元,14名船员落水,其中3人死亡,7人失踪。

2.“11·10”冷空气与气旋配合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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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0日12时至12日10时,受冷空气和低压的共同影响,渤海、黄海和东海东北部海域最大有效波高达6.0米,4米以上灾害性海浪累计持续时间长达36小时。受其影响,辽宁省和山东省因灾直接经济损失合计5.97亿元。

辽宁省损毁船只163艘,损毁码头1.00千米,损毁防波堤2.61千米,水产养殖贝类损失严重,因灾直接经济损失4.48亿元。

山东省受灾人口1 800人,水产养殖受灾面积540公顷,损毁船只531艘,损毁码头15座,因灾直接经济损失1.49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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