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岛政策法规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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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3月1日,《海岛保护法》正式生效,开启了我国海岛工作的新篇章。为确保《海岛保护法》的贯彻实施,国家海洋局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政策、制度和标准,初步构建起比较完善的管理体系。

2010年6月7日,财政部、国家海洋局联合印发《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确定了无居民海岛使用金最低价制度和评估制度,明确了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免缴、使用、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为落实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制度提供了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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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印发了《关于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审理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国家和省开展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审核工作的程序。印发了《关于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评审工作的若干意见》、《关于成立国家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第一届专家评审委员会的通知》,对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评审工作进行了规范。同时,印发了《关于印发<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编制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书等格式的通知》《关于公布无居民海岛使用论证资质单位名单的通知》,规范无居民海岛申报材料的编写工作。

印发《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登记办法》和《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证书管理办法》,规范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登记和证书管理,保障无居民海岛使用权人的合法权益。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主管部门积极推动省级海岛保护政策法规制定工作,如福建省出台了《福建省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浙江省、福建省成立了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审核委员会,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海岛保护法》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海岛保护法》配套制度列表

序号

类别

文件名称

1

开发与保护

《关于公布无居民海岛使用论证资质单位名单的通知》

2

《关于印发无居民海岛使用申请书等格式的通知》

3

《关于成立国家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第一届专家评审委员会的通知》

4

《关于开展海域海岛海岸带整治修复保护工作的若干意见》

5

《无居民海岛开发利用具体方案编制办法》

6

《关于尽快公布第一批开发利用无居民海岛名录的通知》

7

《关于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评审工作的若干意见》

8

《关于无居民海岛使用项目审理工作的意见》

9

《关于公布无居民海岛使用论证资质单位名单的通知》

10

有偿使用

《无居民海岛使用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

11

海岛规划

《省级海岛保护规划编制管理办法》

12

《关于成立全国海岛保护规划委员会及专家审查委员会的通知》

13

《关于公布海岛保护规划编制技术单位推荐名录的通知》

14

登记管理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登记办法》

15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证书管理办法》

16

名称管理

《海岛名称管理办法》

17

《海岛界定与数量统计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