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海域环境质量状况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25
(一)海水环境质量

1、营养盐

(1)无机氮

广州海域海水无机氮含量全部超出我国《海水水质标准》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其年平均含量与去年相比有所增加。(图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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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1 广州海域海水无机氮年平均含量分布

清洁海域:符合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中第一类海水水质要求,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上自然保护区和珍稀濒危海洋生物保护。
较清洁海域:符合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中第二类海水水质要求,适用于水产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海水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以及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
轻度污染海域:符合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中第三类海水水质要求,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
中度污染海域:符合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中第四类海水水质要求,仅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和海洋开发作业。
严重污染海域:劣于国家《海水水质标准》中第四类海水水质要求。

(2)无机磷

广州海域无机磷年平均含量与去年相比有所下降,仅个别测站无机磷含量劣于我国《海水水质标准》第四类海水水质标准(图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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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2广州海域海水无机磷年平均含量分布

2、石油类

广州海域海水石油类年平均含量与去年相近,优于我国《海水水质标准》第三类海水水质标准(图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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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3广州海域海水石油类年平均含量分布

3、重金属

广州海域海水汞、镉、铅、锌、砷和铜等含量与去年相比有所下降,基本上都优于我国《海水水质标准》第二类海水水质标准,仅洪奇门海域测站铜含量超过二类海水水质标准(图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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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4 广州海域海水铜年平均含量分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