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概述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20

葫芦岛市地处辽宁省西部,东邻锦州市,西接河北省秦皇岛市,南临渤海辽东湾,地理位置优越。沿海县(市)区有连山区、龙港区、兴城市、绥中县。全市海岸线258公里,东起连山区塔山乡上坎子村大河口,西至绥中县万家镇孟家村的红石礁。岸线类型主要为基岩海岸、砂质海岸和泥砂滩岸等。海域内有菊花岛、磨盘山岛、阎家山岛、张家岛、小海山岛等五个岛屿。全市近海海域有301万公顷,其中:海岸线至-15米等深线内近海海域面积约20.11万公顷。全市滩涂总面积约1.38万公顷,占全省7.3%。

2005年,葫芦岛市海洋与渔业局组织有关单位开展了全市海域环境质量现状与趋势性监测、陆源入海排污口及邻近海域监测、锦州湾海洋生态监控区监测、海洋赤潮监控区监测以及海水增养殖区、海岸侵蚀、海洋自然保护区、海水浴场等海洋功能区的监测。

监测结果表明:2005年,全市大部分海域环境质量较好,近岸海域总体污染程度较去年有所减轻,但局部海域污染依然严重。严重污染海域是连山湾海域,主要污染源是来自工业排污,海水中的主要污染物是活性磷酸盐和石油类。局部海域沉积物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全市近岸海域生物质量总体良好,但沿海个别海域的贝类体内污染物质残留量仍然较高,近岸底栖动物中的经济贝类和甲壳类数量较少,小型底栖贝类数量较多。企业的直排口邻近海域有不同程度重金属、磷酸盐等污染,重点河口生态系统的经济价值显著下降,经济生物数量较少。全市海域未发生海洋赤潮。重点海水增养殖区海域水质污染程度比上年有所减轻,局部海岸侵蚀程度有所加重。葫芦岛绥中海水浴场的水质状况良好,能够满足滨海旅游需要。海洋自然保护区各项评估指标基本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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