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陆源入海排污口及其邻近海域环境质量
陆源污染物排海是造成近岸海域环境污染和生态损害的主要原因。为全面掌握我市陆源入海排污对近岸海域生态环境的损害情况,2006年,根据国家、省的监测方案,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们对全市主要陆源入海排污口及邻近海域生态环境实施了多项目、高频率的监测。
3.1 陆源入海排污口现状
2006年,依据《陆源入海排污口监测与评价》,对我市石角咀水闸重点入海排污口以及五山工业排污口、南水沥排河口、木乃滩排河口、鸡啼门排河口、香洲区污水排放口等5个一般入海排污口进行水质监测和评价,结果表明,石角咀水闸和木乃滩排河口水质与2005年基本一致,维持现状;其它入海排污口为D级,需实施常规监督管理。主要或潜在污染物为氨氮和COD (表2)。
表2. 2006年珠海市陆源入海排污口状况
排污口名称 |
位置(区) |
邻近主导海洋功能区要求水质类别 |
评价结论 |
主要或潜在污染物 |
五山工业排污口 |
斗门区 |
不劣于第四类 |
D 级 |
COD |
南水沥排河口 |
金湾区 |
不劣于第三类 |
D 级 |
氨氮 |
木乃滩排河口 |
金湾区 |
维持现状 |
维持现状 |
氨氮 |
鸡啼门排河口 |
金湾区 |
不劣于第二类 |
D 级 |
氨氮 |
污水排放口 |
香洲区 |
不劣于第三类 |
D 级 |
氨氮 |
石角咀水闸 |
香洲区 |
维持现状 |
维持现状 |
氨氮 |
陆源入海排污口状况分类 根据入海排污口的排污状况和邻近海域功能区类型,确定排污口的级别和标识颜色。 对海域环境造成的危害或潜在危害较大的入海排污口为B级,给予橙色标识,此类排污口需实施严格的监督管理; 有一定的海域环境危害或潜在危害的入海排污口为C级,给予黄色标识,此类排污口需加强监督管理; 对海域环境造成的危害或潜在危害较小的入海排污口为D级,给予蓝色标识,此类排污口只需实施常规监督管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