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海洋沉积物质量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5-19

2006年,对我市的南澳深澳太平洋牡蛎养殖区、汕头港内贝类养殖区、潮阳区海门湾三个监测点海洋沉积物进行取样检测,检测项目包括石油类、总汞、镉、铅、砷、铜、锌、六六六、滴滴涕、多氯联苯等。检测结果显示:沉积物中多氯联苯、滴滴涕、总汞、铜、锌、石油类含量符合《海洋沉积物质量》(GB 18668-2002)一类标准,但三个监测点沉积物受到不同程度的镉、铅、砷轻度污染,其中深澳太平洋牡蛎养殖区的镉、铅,汕头港内贝类养殖区的镉、铅、砷,海门湾的镉、砷含量符合二类标准。

《海洋沉积物质量》(GB18668-2002):第一类 适用于海洋渔业水域,海洋自然保护区,珍稀与濒危生物自然保护区,海水养殖区,海水浴场,人体直接接触的海上运动或娱乐区,与人类食用直接有关的工业用水区。第二类 适用于一般工业用水区,滨海风景区。第三类 适用于海洋港口水域,特殊用途的海洋开发作业区。

W020110729408263632453.jpg

海洋沉积物取样监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