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海冰灾害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4-28

2008/2009年度冬季渤海及黄海北部的冰情为常年[1]偏轻。除莱州湾外,渤海其他海区的初冰期较常年推后20天至30天,终冰期提前10天至20天;冰期较常年缩短30多天,整个冬季的冰情与上一年度大致相同。

2009年1月下旬至2月上旬为本年度冰情最严重时期,海冰覆盖范围见图8。辽东湾最大浮冰范围出现在2月初,为65海里,一般冰厚为5厘米至15厘米,最大为30厘米;渤海湾最大浮冰范围出现在1月下旬,为18海里,一般冰厚为5厘米至10厘米,最大为20厘米;莱州湾最大浮冰范围出现在1月下旬,为32海里,一般冰厚为5厘米至10厘米,最大为15厘米;黄海北部最大浮冰范围出现在2月初,为20海里,一般冰厚为5厘米至10厘米,最大为30厘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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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冰对渤海及黄海北部的港口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和损失,直接经济损失1700万元。其中,辽宁省盘锦市1个码头封航120天,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河北省沿岸7个码头封冻共计60多天,水产养殖损失1000万元;山东省昌邑市1个码头封冻滞航,11艘船只受损,直接经济损失200万元。

[1]指1978年至2008年冰情平均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