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海浪灾害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4-28
(一) 总体灾情

2009年我国近海海域共发生灾害性海浪[1]过程32次,其中台风浪12次,冷空气浪和气旋浪[2]20次。海浪灾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8.03亿元,死亡(含失踪)38人。

海浪灾害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多于2008年,死亡(含失踪)人数少于2008年。受台风浪的影响,台湾海峡及南海沿岸海域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较大,占全部损失的70%以上。

沿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浪灾害损失见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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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海浪灾害过程

1. 0903“莲花”台风浪

0903号热带风暴“莲花”于2009年6月18日14时在南海生成,台湾海峡21日13时至22日11时出现了4.0米到6.0米的巨浪和狂浪;东海南部出现了4.0米到5.5米的巨浪。福建省崇武站22日11时观测到3.5米的大浪,广东省东部、福建省和浙江省南部沿海多个海洋站观测到2.0米到2.5米的中到大浪。

受其影响,福建沿海海域共损失各类渔船256艘,死亡1人,海水养殖损失12680公顷,防波堤损毁1.76公里,护岸损毁2.18公里。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3.36亿元。

2. “10·29”冷空气浪

10月29日至11月5日冷空气浪过程影响了我国大部分海域,中国近海出现了4.0米到6.0米的巨浪到狂浪,其中位于黄海的浮标观测到4.0米的巨浪,位于东海的浮标观测到5.5米的巨浪。本次冷空气浪过程造成辽宁省海水养殖损失400公顷,防波堤、护岸等损毁3.35公里,并造成沿海多处码头、海上工程设施损毁。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7550万元。

2009年海浪灾害过程及损失见表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