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风暴潮灾害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4-28

2006年我国沿海共发生9次台风风暴潮过程,其中4次造成灾害。本年度台风风暴潮灾害的特点是:发生时间早(5月),灾害时间集中(7、8月),受灾地段主要集中在福建省和广东省沿海,灾害损失严重(见表2)。

2006年我国沿海共发生19次温带风暴潮过程,其中1次造成灾害。

表2 2006年风暴潮灾害(含近岸浪灾害)损失统计

影响区域(省、区、市)

受灾人口(万人)

农作物受灾面积(万公顷)

海洋水产养殖受灾面积(千公顷)

损毁房屋(万间)

损毁、决口海塘堤防及其它海洋工程(处、公里、座)

沉没损毁船只(艘)

死亡失踪人数(人)

直接经济损失(亿元)

辽宁 5160(吨) 0.03
浙江 520.4 15.8 15.2 3.97

堤防决口827处,85.8公里,损坏5447处,444.6公里,损毁护岸2338处,塘坝736座

2510 2 13.23
福建 748.4 24.5 6.0 7.85 不详 2444 324 114.49
广东 1251.7 55.1 94.5 2.98

堤防决口、损毁1675处,144.89公里

2026 82.32
广西 167.8 5.7 0.17 35.7公里 1 7.04
合计 2688.3 95.4 121.4 14.97

堤防7949处,711.0公里,护岸2338处,塘坝736座

6980 327 217.11

2.1台风风暴潮灾害

“珍珠”(Chanchu)、“碧利斯”(Bilis)、“派比安”(Prapiroon)、“桑美”(Saomai)等4次台风风暴潮过程给福建、浙江、广东、广西沿海省(自治区)造成严重损失。

国家海洋预报台按照国务院颁布的《风暴潮、海啸、海冰灾害应急预案》的要求,针对这4次台风风暴潮及时发布不同级别的风暴潮预警报。风暴潮紧急警报(红色)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节目中插播,并通过其他媒体向公众发布。

“珍珠”风暴潮

台风“珍珠”(0601)于5月18日凌晨2时15分在广东省汕头市澄海区和饶平县交界地区登陆。受“珍珠”风暴潮与台风浪的共同影响,广东省海洋灾害的直接经济损失12.3亿元。

沿海最大增水出现在广东海门,达181厘米,超过当地警戒潮位8厘米;另外还有5个验潮站最大增水超过100厘米。

广东省受灾人口778.12万人,紧急转移32.7万人。农田受淹21.19万公顷,水产养殖损失94.49千公顷,堤防损毁1,675处,144.89公里,沉没损毁渔船1,518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