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全海域环境质量状况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11-04-19

2.1 海水环境质量

全海域海水环境质量

全海域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约为14.2万平方公里,比上年减少了3.2万平方公里,总体污染趋势有所减缓。其中:

较清洁海域面积约为8.0万平方公里,减少3.1万平方公里;

轻度污染海域面积约为2.2万平方公里,增加0.3万平方公里;

中度污染海域面积约为1.5万平方公里,减少0.3万平方公里;

严重污染海域面积约为2.5万平方公里,减少0.1万平方公里。

2003年,我国近岸海域污染依然严重,但中度污染和严重污染海域的面积均比上年有所减少;近海大部分海域符合清洁海域水质标准;远海海域水质继续保持良好。海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依然是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铅。严重污染海域主要分布在鸭绿江口、辽东湾、渤海湾、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和部分大中城市近岸局部水域。

各海区海水环境质量

渤海 污染范围减小。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由2002年的3.2万平方公里降至2.1万平方公里,占渤海总面积的27.3%。污染范围减小的海域主要包括莱州湾和辽东湾。主要污染物是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铅。

黄海 污染范围略有减小。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约2.7万平方公里,其中,轻度污染海域面积0.57万平方公里;中度污染和严重污染海域面积分别为0.35万平方公里和0.32万平方公里,主要集中在鸭绿江口、海州湾和大连湾海域,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铅。

东海 污染范围有所减小。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约6.4万平方公里,比上年减少2.6万平方公里,其中,严重污染海域面积比上年减少0.4万平方公里,较清洁海域和中度污染海域面积均比上年减少0.6万平方公里。主要污染区域仍然集中在长江口和杭州湾海域。主要污染物是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铅。


南海 污染面积有所增加。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约为3.0万平方公里,比上年增加0.5万平方公里。轻度污染、中度污染和严重污染海域面积分别为0.7、0.2和0.3万平方公里。主要污染物是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铅。中度污染和严重污染海域主要集中在珠江口海域。

2003年各海区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平方公里)

海 区

较清洁

轻度污染

中度污染

严重污染

2003年合计

2002年合计

年际变化

渤 海

15 250

3 770

850

1 470

21 340

31 830

黄 海

14 440

5 700

3 520

3 200

26 860

27 670

东 海

32 370

5 440

8 550

17 170

63 530

90 330

南 海

18 420

7 100

1 990

2 840

30 350

24 560

合 计

80 480

22 010

14 910

24 680

142 080

174 3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