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全海域环境质量状况
2.1 海水环境质量
◆全海域海水环境质量
全海域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约为14.2万平方公里,比上年减少了3.2万平方公里,总体污染趋势有所减缓。其中:
较清洁海域面积约为8.0万平方公里,减少3.1万平方公里;
轻度污染海域面积约为2.2万平方公里,增加0.3万平方公里;
中度污染海域面积约为1.5万平方公里,减少0.3万平方公里;
严重污染海域面积约为2.5万平方公里,减少0.1万平方公里。
2003年,我国近岸海域污染依然严重,但中度污染和严重污染海域的面积均比上年有所减少;近海大部分海域符合清洁海域水质标准;远海海域水质继续保持良好。海水中的主要污染物依然是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铅。严重污染海域主要分布在鸭绿江口、辽东湾、渤海湾、长江口、杭州湾、珠江口和部分大中城市近岸局部水域。
◆各海区海水环境质量
渤海 污染范围减小。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由2002年的3.2万平方公里降至2.1万平方公里,占渤海总面积的27.3%。污染范围减小的海域主要包括莱州湾和辽东湾。主要污染物是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铅。
黄海 污染范围略有减小。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约2.7万平方公里,其中,轻度污染海域面积0.57万平方公里;中度污染和严重污染海域面积分别为0.35万平方公里和0.32万平方公里,主要集中在鸭绿江口、海州湾和大连湾海域,主要污染物为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铅。
东海 污染范围有所减小。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约6.4万平方公里,比上年减少2.6万平方公里,其中,严重污染海域面积比上年减少0.4万平方公里,较清洁海域和中度污染海域面积均比上年减少0.6万平方公里。主要污染区域仍然集中在长江口和杭州湾海域。主要污染物是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铅。
南海 污染面积有所增加。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约为3.0万平方公里,比上年增加0.5万平方公里。轻度污染、中度污染和严重污染海域面积分别为0.7、0.2和0.3万平方公里。主要污染物是无机氮、活性磷酸盐和铅。中度污染和严重污染海域主要集中在珠江口海域。
2003年各海区未达到清洁海域水质标准的面积(平方公里)
海 区 | 较清洁 | 轻度污染 | 中度污染 | 严重污染 | 2003年合计 | 2002年合计 | 年际变化 |
渤 海 | 15 250 | 3 770 | 850 | 1 470 | 21 340 | 31 830 | ↓ |
黄 海 | 14 440 | 5 700 | 3 520 | 3 200 | 26 860 | 27 670 | ↓ |
东 海 | 32 370 | 5 440 | 8 550 | 17 170 | 63 530 | 90 330 | ↓ |
南 海 | 18 420 | 7 100 | 1 990 | 2 840 | 30 350 | 24 560 | ↑ |
合 计 | 80 480 | 22 010 | 14 910 | 24 680 | 142 080 | 174 390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