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专栏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3-18

中国海监执法队伍建设

继续完善中国海监队伍体系建设。开始建立中国海监技术支撑体系,依托权威技术机构,建立了中国海监政策研究中心、检验鉴定中心、装备技术中心、环境预报中心、遥感中心、信息中心、标准计量中心、技术研究中心和教育培训中心,全方位推进相关工作。为适应行政执法需要,中国海监各海区总队进行机构和人员调整,通过大规模培训等措施,使专职执法人员数量增加近一倍,执法人员业务水平迅速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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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人员培训

截至2007年底,中国海监共成立了3个海区总队及所属9个海监支队和3个航空支队;成立了11个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监总队,51个地、市海监支队,13个省直属支队,196个县市海监大队,7个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支队和1个自然保护区大队。总人数逾7700人。

海洋行政执法制度建设


印发了《海洋行政处罚监督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对行政处罚监督、重大案件审核等作出了进一步规定,制订了一系列国家海洋权益维护巡航工作制度,全面修订了海洋行政执法文书基本格式,对执法统计报表制度中海洋环境保护部分进行了修订。

全国海监机构深入开展案卷评查工作,严格监督检查案件办理质量。编辑出版了《海洋行政执法法律依据汇编(国家篇、地方篇)》、《海洋行政执法案例分析汇编》、《海洋行政执法法律文书基本格式应用指南》。此外,还组织了中国海监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和相关政策研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