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风暴潮灾害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2-03

2007年我国沿海共发生13次台风风暴潮过程,其中7次造成灾害,受灾严重岸段主要集中在浙江省、广东省和海南省沿海(见表2)。本年度台风风暴潮灾害的特点是:台风风暴潮过程多,灾害发生次数多,灾害造成的损失小。


2007年我国沿海共发生17次温带风暴潮过程,其中2次造成灾害,受灾严重岸段主要集中在辽宁省、山东省沿海(见表2)。


表2 2007年风暴潮灾害(含近岸浪灾害)损失统计

影响区域
(省、区、市)
受灾人口
(万人)
农作物
受灾面积
(万公顷)
海洋水产养
殖受灾面积
(千公顷)
损毁房屋
(间)
损毁、决口海塘堤防及其
它海洋工程(处、公里、座)
沉没损毁
船只(艘)
死亡失踪人数(人) 直接经济损失(亿元)
辽宁 0.22 3.7公里 3128 2 18.60
河北 0.50 30公里 1.05
山东 8.67 10公里 1900 7 21.0
江苏 11.00 14.02 1 3 0.59
浙江 68.71 防波堤
15.703公里;护岸2.779公里;
码头234座
3491 15.60
福建 0.03 26 0.0015公里 0.11
广东 116.55 4.21 14.80 堤防69处,
堤防决口
3.76公里
23 4 24.14
海南 289.76 0.61 0.48

毁坏堤防
11处,
1.19公里,
损坏护岸20处
1 2 5.51
广西 10.98 1.30 90 5.715公里 16 0.55
合计 428.32 4.82 108.70 116 堤防69处,
68.8795公里,
护岸2.779公里,
码头234座
8560 18 87.15


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各级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认真履行海洋灾害应急管理职责,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完成了全年的海洋灾害应对工作。


2007年初,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针对不同灾种,逐一明确各个单位的应急职责和工作流程,切实将责任落实到岗位、到个人;根据海洋灾害特点和应急管理实际需求,建立健全了灾害预先报告、预警报会商和应急值班等多项工作制度,统一了预警报发布格式,使应急处置工作进一步规范化和制度化,显著提高了海洋灾害应急管理工作的效率。

2.1 台风风暴潮灾害

“桃芝”(Toraji)、“帕布”(Pabuk)、“圣帕”(Sepat)、“韦帕”(Vipa)、“范斯高(Francisco)”、“利奇马”(Lekima)、“罗莎”(Krosa)等7次台风风暴潮过程给浙江省、广东省、海南省沿海造成较重损失。

·“桃芝”风暴潮

热带风暴“桃芝”(0703)于7月5日16时5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兴市东兴镇一带沿海登陆。受“桃芝”风暴潮与台风浪的共同影响,广西壮族自治区和海南省海洋灾害直接经济损失0.59亿元。

沿海最大增水发生在广西壮族自治区防城港验潮站,为91厘米。


广西壮族自治区受灾人口10.98万,堤防损毁5.72公里,船只损毁16艘,海洋灾害直接经济损失0.55亿元。北海市损坏海堤12处3.20公里、损坏小艇10艘,沉没4艘。钦州市损坏海堤28处0.60公里、水产养殖损失面积3公顷,产品数量7吨。防城港市损坏海堤12处1.80公里,缺口2处0.12公里、倒塌房屋20间,损坏船只2艘。

海南省受灾人口0.24万人,海洋灾害直接经济损失0.04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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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 防城港市港口区企沙镇渔港码头受损船只和堤岸

随着海洋和海岸带经济社会的蓬勃发展,对海洋灾害预警服务的需求随之出现快速增长,要求也更高,尤其是精细化和个性化要求日益强烈。2007年国家海洋局根据国务院的要求,组织各级预报机构在已有大尺度预报基础上,努力开发了精细化、有针对性的预报产品。例如为海难救助行动提供漂移轨迹和现场环境预报,为东海大桥、沪崇桥隧等重大工程提供安全保障预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