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对策建议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1-08

10.1. 建议有关部门加大对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排放的管理力度,严格排放标准,加大对超标及非法排污企业的处理力度,从管理上加强控制。

10.2. 加强对陆源污染物排海的监督管理,建立陆源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的管理机制。

10.3. 建议增加对海洋环境监测的经费投入,加强陆源排污口的监测,加大海洋生态监控、监测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