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 海洋环境监督管理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08-01-08

9.1. 市政府批准《天津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

市政府批准同意《天津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由我局负责组织实施。《天津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将成为实施我市海洋环境保护的重要依据。

9.2. “塔斯曼海”号油轮污染海洋生态环境索赔案进入二审

全国瞩目的“塔斯曼海”号油轮溢油污染海洋生态环境索赔案,天津海事法院做出一审判决,天津市海洋局胜诉后。2005年1月英费尼特航运有限公司向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天津市海洋局积极应对,进行精心的准备,全力争取二审胜诉。目前二审已经开庭审理完毕。

9.3. 编制完成《天津古海岸与湿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006-2015年)保护发展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