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概述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07-10-10

2003年,全国海域使用管理工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海域使用管理法》为总目标,坚持依法行政,开拓创新,全面推进海域使用管理各项工作:

国务院批准发布了《省级海洋功能区划审批办法》和《报国务院批准的项目用海审批办法》,并授权国家海洋局组织实施。

海域使用管理法制建设不断完善,海域使用管理工作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海洋功能区划体系基本建立,工作重点转入实施阶段。

海域使用管理示范区建设稳步推进,成效显著。

海岛管理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立法程序已正式启动。

海域勘界工作全面推进。

海洋资质管理、海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和推广、海底电缆管道管理等工作全面开展。

海域法及配套制度执行情况大检查、养殖用海管理调研和海域管理培训等专项行动取得圆满成功,达到了预期目的。

全年共发放海域使用权证书7 686本,确权海域面积20.5万公顷,累计确权面积达到78.3万公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