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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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随着各项执法检查力度的加大,查获的违法、违规案件明显增多,为维护法律尊严,确保执法检查行动的效果,中国海监有重点地加大了案件处罚力度,采取措施,促进了处罚决定的执行,使结案率较2000年有所提高。

处罚情况

项目名称 涉外海洋 铺设海底 海洋工程 海洋倾废 海洋 海域使用 合计
科学研究 电缆管道 建设项目 生态保护 (含海砂)
处罚(件) 1 2 6 78 50 472 609

处罚情况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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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处理情况统计

单位(总队)

内容












广
广
西



承办案件(件)
当场处罚 3 10 304 9 326
已立案11 18 20 2 59 2 5 166 283
合计14 18 20 12 363 2 5 175 609
办结案件(件) 14 18 14 12 340 160 558
罚没款数(万元) 44.82 25.7 22 10.36 117 48.4 268.28
案件来

(件)
自查 14 16 20 9 284 1 5 394 743
举报 2 2 78 1 1 84
移送 1 1 1 20 23
合计14 19 20 12 363 2 5 415 850
行政处
罚情况
(件)
警告 2 6 211 2 13 234
罚款16 14 6 75 152 277
没收非法所得 10 10
其他处罚 54 54
合计 14 18 14 12 340 2 175 575
已执行
情况
(件)
自行执行14 18 14 12 339 160 557
强制执行 1 1
合计14 18 14 12 340 160 558
未执行(件) 23 5 15 43

案例:

案例一

9月至10 APEC会议期间,浙嵊渔02303渔船和浙岱渔06513渔船进入中日光缆路由两侧“安全区”内进行非法张网作业,直接危及到海底光缆的安全。东海总队接到举报后,派海洋监察人员到现场进行了核实,确认两船违规行为属实,依照《铺设海底电缆管道规定实施办法》的有关条款,分别对两船作出了行政处罚。

案例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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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 绥中36-1油田F31井发生油气泄漏事故,中国海监北海总队启动应急监视方案,组成了陆、海、空3个应急监视小组,赶到事故现场进行监视、调查取证、协助和监督事故方消除泄漏对海洋造成的污染。此次泄漏事故直到16日晚上才被排除,经鉴定,共有30吨原油流入海中,对周围海域造成严重污染,国家海洋局北海分局依法对事故方作出了行政处罚。

案例三

124日至35 北海总队监察人员执法检查发现,青岛港务局港务工程公司虽持有许可证进行倾废,但两期倾倒均超过批准量,第一期倾倒超量21.4万立方米,第二期倾倒超量12.7万立方米,共超量倾倒34.1万立方米,并且未按规定及时申办手续,未向海洋主管部门提交倾倒报告,执法监察人员依法作出了处罚。

案例四

2月、3 中国海监山东省总队在山东沿岸海域开展海域使用执法检查行动,依法对未经批准擅自填海造地的青岛市港务局、蓬莱市新港、龙口市港务局等单位进行了处罚。

案例五

3月、4 中国海监广东省珠海支队会同地方公安机关,对唐家后环湾海域从事国家严令禁止的滩边罟作业进行了清理。由于该海域经过多次私自转让承包,造成40多户农民从事滩边罟作业,给清理工作带来很大困难,迫使执法行动316日、415日两次中断。经执法人员向有关人员大力宣传法律、法规,在市政府领导的大力支持和其他部门的积极协助下,416日、17 日将该海域的一万多亩非法滩边罟全部拆除。

案例六

812 中国海监飞机在巡航监视中发现绥中36-1油田的“南海一号”平台正在排污,形成了一条长约1 000米,宽约30米的银灰色油带;819日执法人员登临该平台检查时又发现泥浆回流槽渗漏,导致含油工作液入海,在海面形成了一条长约20米,宽约30米的彩虹色飘油带,对海洋环境造成了污染,海洋监察人员依法进行了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