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专栏

信息来源:国家海洋局 作者: 发布时间:2007-09-21

曾培炎副总理视察渤海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8月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曾培炎在“中国海监83”船上,主持召开了国务院渤海环境保护工作专题会议,并乘船视察了渤海海洋环境保护工作。

曾培炎副总理十分关心海洋执法监察工作和中国海监队伍的建设,会议期间视察了中国海监在渤海西北海域的海洋环境执法行动,途中亲切接见了海监执法人员,对国家海洋权益维护和海洋执法监察工作提出了要求和希望,为中国海监队伍的工作指明了前进的方向。

国务院领导视察海洋执法工作,慰问海监执法人员,是对海监工作巨大的鞭策和鼓励,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海洋执法工作的高度重视,对于中国海监的建设发展和海洋执法工作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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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溢油事件执法检查

2月22日,中国海监在巡航监视中发现渤海海域有大面积漂油后,迅速开展应急监视,组织现场取证、走访巡查、海上监视监测并进行调查。在随后的调查和检查中,登检巡视平台183座次,陆上巡视16万公里,调访单位108个,海监船航行19 148.5海里,海监飞机飞行52架次,共采集各类样品1 04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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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监船与船载直升机协同训练

10月12日,在南海进行了为期5天的海上船机协同训练,这是海监船配备直升机后的首次专项训练。直升机在“中国海监83”船停船漂泊和慢速、中速航行三种情况下,共完成船上起降12次,甲板系留5次,进出库1次。直升机在船上起飞降落技术要求高,危险性较大,参训人员探索了技术,积累了经验,为以后船机协同执法监察打下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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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行政执法制度建设

2006年,制定了《海洋违法行为举报处理程序暂行规定》、《海洋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规定》、《海洋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中国海监船舶使用计划管理规定》、《中国海监船舶限航管理规定》、《中国海监船舶报废管理规定》、《关于进一步规范海洋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的若干意见》及一系列维权巡航配套制度。

上述制度对规范海洋违法行为举报工作程序,保护相对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海洋行政处罚案卷的制作,保证执法人员正确、公平、公正和公开地行使海洋行政处罚裁量权以及加强中国海监船舶管理、规范海洋权益维护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中国海监执法示范工作

中国海监执法示范工作是推动沿海地级市海监机构全面开展日常执法工作,强化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2006年继续在海监执法示范支队、大队中进行,重点是拓展执法领域、提高办案质量。期间,依法对交通用海、工矿用海、海底工程、倾废、海水养殖、滨海浴场等开展执法检查和日常监管,对海洋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2006年执法检查工作进一步增强,共开展执法检查12 807次,立案查处857起,罚2 001万元。

中国海监执法能力建设

中国海监执法艇建造项目(二期)圆满完成,本期共建造20艘CMS-2000型执法艇和5艘CMS-1500型高速执法艇,新造艇已配备到中国海监各级机构。此外,3艘中国海监CMS-2600型指挥艇已签定合同并开始建造施工。中国海监应急指挥系统开始设计开发工作,海上溢油检验鉴定执法业务运行系统已完成立项。

为增强县级海监大队执法能力,对列入“百县示范活动”的100个县所属海监大队统一配置了执法车辆。

沿海各地也加强了海监能力建设,2006年,福建等6省共建造海监执法艇29艘,山东等6省共配备执法车42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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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造海监执法艇